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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群众心目中,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,或大或小都是大事。尤其是那些手握小微权力之人的言行常常被百姓“围观”。小微权力顾名思义是权力不大,或者说掌握权力的人位不高权不重。但无论怎么说,小微权力也是权力,权力无大小之分。那些因小错误造成大灾难,因小格局失偏造成大格局失序的事情在历史上举不胜举。

究其“小微权力”造成的“微腐败”成因,无外乎两点:一是小处不检点。冯友兰先生说,人有四种境界:一是自然境界,二是功利境界,三是道德境界,四是天地境界。一些人给点阳光都灿烂,雁过拔毛,经手擦油,此乃功利境界。这种利用手中之权谋私的功利行为,其实是罔顾道德、规则与纪律,与大贪大占没有实质区别。二是大处不长眼。在当下“不能腐、不敢腐、不想腐”的浓厚氛围下,去掉私欲、摒弃杂念、金盆洗手可谓聪明之人。然而,仍有一部分人不睁眼,无视党纪国法,铤而走险;也有人塞上耳朵,对当今社会发展之大势装聋作哑,凭侥幸之心理触犯底线,掩耳盗铃似的侵害他人权益。

无论是“小处”还是“大处”,其实质则为以其所谓的“小聪明”去挑战公共的“大智慧”,以己之私利侵蚀公共之权益。这些小人物犯大错误的背后隐藏的要素多多,绝不可以小视。

在一些人眼里,对这些小微之事“顾不上”、“看不上”,任其在阳光之下干着灰色之事。这种“容得下”、“放得过”的心态正是为一些谋私者放了“绿灯”。其实,那些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,群众看得非常清,摸得非常准。然而,有些人对那些腐败行为一边喊打的同时,一边为之放行,使其越做越大。这对于我们大众来说,应该摒弃这一“天塌砸大家”的心态,对身边的“小微权力”更加真正关注。当然,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来说,把对微小权力的治理纳入重大重要工作,实则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本,也是应尽的本职本责工作。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之事,是规范权力边界,治理小微腐败的有力之举。

小人物犯大错误的行为不能轻而视之,必须清除产生腐败的各种因子。一靠教化,清私欲。教化,是提升公民素质的必用手段,教化成果总经漫漫长道而不达,但必坚持长期不懈地坚持。强化道德修养的培育,虽不能使每位公民都养成道德高尚之人,但也尽力让无德者难有立足之地。二靠监督,聚全力。建立健全全民监督防范机制体制,共同筑起防范坚固之墙,大众个体之间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同时,要有一个在共同公约的基础上监督执行之意识,相互监督本身亦是一个正能量。三靠较真,强制度。扎紧制度之笼,不给投机者以空隙,不给取巧者以空间,关键在于这个笼子要紧,不能有弹性。实话说,现有的制度很多,但执行起来有弹性的制度也很多。在这一点上,看护制度的护笼人要认真,执行法规的持剑人要较真。

当下,群众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,在一定程度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。特别是监察部门对治理小微权力的决心之大,措施之力,站位之高前所未有,体现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。

唯有从大处看待小微权力,小微权力才能真正使其小;如若真把小微权力视为小,那它随之带来的将是大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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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伟才

肖伟才

4篇文章 3年前更新

国有企业高级经济师,一位钟情于经济社会现象的背后逻辑寻找者。曾任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,著有《是什么让我们不能沉默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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